2000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代理各类案件百余件,其中2003年公安部督办某涉黑集团大案,担任其一被告辩护人,化解了其涉嫌的绑架罪、敲诈勒索罪,获得长沙中院无罪判决,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兼具银行从业经验,熟悉金融业务,处理过多宗重大行业风险,为中小企业银行融资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维护了银企良性合作、健康发展。
2000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代理各类案件百余件,其中2003年公安部督办某涉黑集团大案,担任其一被告辩护人,化解了其涉嫌的绑架罪、敲诈勒索罪,获得长沙中院无罪判决,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兼具银行从业经验,熟悉金融业务,处理过多宗重大行业风险,为中小企业银行融资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维护了银企良性合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