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刚律师,执业证号:13715201110397011,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经过专业的法学理论学习,熟练掌握了各方面的法律知识。具有敏锐的法律思维和独到的法律见解。在诉讼业务中,本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型执业理念,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爱岗敬业,苦学业务理论,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高于一切”、“对当事人的事情负责就是对自己的职业生涯负责”作为自己工作的最高原则,执业以来已先后承办了近百起案件,积极探索各种途径,减少委托人损失。如江苏省新沂市范松云、陆上海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案件中。庭审开始后,双方围绕着事故责任、住院天数... 咨询电话:18663560186 E-mail:lc-ga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