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祥,男,1974年2月生,法学本科学历。自199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现担任河南先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保险公估师资格。执业至今先后担任多家企业、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具有较为丰富的法学理论和实践工作经验。 做人原则:以最大的热情为当事人服务电邮:lzxlawyer1023@163.com QQ:346150824 经典案例:邹某故意杀人一案(检察院撤诉,被告人获释)、李某故意伤害致死案(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徐某行贿案(改为介绍贿赂罪,被告人判处缓刑)、马某非法制造爆炸物申诉案(原判15年改为10年)、某村民组诉县政府撤销征地批复行政诉讼案(征地批文被判决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