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书臣律师,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并在中原所执业至今。新乡市第一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第四届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河南省律协民事法律委员会委员,新乡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律师纪律工作委员会委员。新乡市法学会法律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新乡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07年被评为律师业务理论研讨及宣传工作先进个人。2008年、2012年被评为新乡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2011年被中共新乡市委信访工作小组聘为新乡市信访事项评议员。2012年被评为优秀律师。刘律师主要执业方向为刑事辩护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21年间,曾办理刑事案件几百起,其中包括多起不诉案件与无罪案件,在新乡市有较大社会影响,其办理的刑事案件曾多次在“河南省十大精品刑事案件”、“河南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特殊贡献奖”等评选中获奖。现担任新乡市建筑集团、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乡市润华置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河南新平科烟草机械有限公司、新乡市新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等十余家政府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办结案件千余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