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 人 概 况 律师姓名:刘森 执业证号:13101201210740222 业务手机:18621662454 办公电话:18621662454 电子邮件:hungfool4@126.com 所属律所:上海市君和律师事务所 所属地区:上海市徐家汇路550号宝鼎大厦16楼A座, 地铁九号线打浦桥站二号口出左行50米 个 人 简 介 刘森律师,毕业于法学底蕴深厚的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执业于上海市君和律师事务所,师承上海市首届10位东方大律师之一钱丽萍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 历经多年的法学学习以及法律实践,法学理论深厚,法律技能纯熟。为数十家企业法律顾问单位提供了大量合同起草、合同审查、谈判、诉讼、仲裁、执行等诉讼、非诉法律服务,赢得广泛好评。在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人身伤害等多个专业方向积累了丰富经验。 专 长 领 域 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人身伤害 学 术 著 作 ■《论集中审理原则及其制度构想》——西南政法大学优秀论文 ■《律师说法:音乐人应该冷静的七大原因》——中国律师网发表 ■《律师说法:令音乐人愤怒的“七宗罪”》——中国律师网发表 人 生 信 条 ■智力用尽,就比耐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