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丁律师,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人,2006年6月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经济法专业,曾在广东某公司任职法务主管,现为湖南志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至今有近十年的法律从业经历,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良好的诉讼技能和工作对接能力。汪丁律师爱护法律,仗义执言,不惜心血,潜心办案。个人主页http://190296915.qzone.qq.com全面的展示了其案例体会、思想情操、人生阅历、生活态度、信仰、对人权的尊重、对法律的敬畏等等。他至今已代理了大量离婚纠纷、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名誉侵权案、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伤赔偿纠纷、确认合同无效、遗赠扶养协议纠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山林权属纠纷、诉政府行政不作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等民事、刑事、行政领域的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培养了良好的诉讼技能。欢迎您向他咨询!他每年在办公室要为前来请求帮助的人书写大量的报告,有些不属于律师业务的范畴,比如贫苦百姓需要申请民政救济和批地建房等,但他都尽量提供帮助,代笔报告文书。他认为,做一名成功的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需要极佳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信仰,这样的坚持决定了律师的层次,“吃了原告又吃被告”、马虎办案的律师是“讼棍”律师,也是纯粹追求物质利益而不择手段的律师典型写照。汪丁律师认为,律师应当传承既有的法律文明和法律智慧,认识现实生活及其历史向度,在此基础上如实地记述生活的具象,提炼出生活的规范,挖掘其背后的道义、历史、逻辑和实践理性,不畏强权,注重证据和辩理,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律师的基本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