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科班出生,拥有西南民族大学法学本科学位,后师从著名公司法学者周友苏教授,获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学位,不敢说样样精通,但通过英语六级、计算机国家二级,并辅修国际金融专业。执业以来,不敢说每个案件都处理得滴水不漏,但却力求尽善尽美,扎根法律、依托关系协调,为客户提供一份最专业、最贴心、最高效的法律服务。本律师现就职于长沙市十佳律师事务所的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兼任任株洲市建宇中环置业有限公司、株洲陆洋创业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在公司劳务、房地产开发建设方面积累大量经验,愿与君共同分享,祝君成功!
二、成功案例(部分)
合同法方面:
代理中国东方资产公司长沙办事处诉吉首市金厦房地产公司、曾某金融借款纠纷案曾国勇一方。因曾某在金厦房地产公司(前身为吉首市房地产公司)改制过程中,承诺个人承担金厦公司全部债务,因此成为该案被告,但通过本律师调查了解,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成功帮助曾某摆脱1200余万元债务及利息。
知识产权方面:
代理再审申请人辛某诉再审被申请人周某商标权确权一案辛某一方。双方争议商标为湖南省内知名商标“全成”牌豆奶,双方分歧非常大,辛某认为该商标已经转让给她,但没有合同原件,周某则认为合同根本不存在,代理人通过各个多方调查取证,对各个细节的把控,在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后,终于说服法官信服转让商标合同事实的存在,认可辛某具有商标使用权(该商标使用权价值人民币300余万元)。
刑事方面:
代理卢圣龙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后在审查起诉阶段,公诉人采纳辩护人意见,对卢圣龙作出免于起诉的决定。
代理钟某非法买卖爆炸物品案,该案一审判处钟某有期徒刑三年半,后二审法官采纳辩护人意见判处钟某三年缓期四年执行。
劳动法方面:
代理彭某诉李某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彭某一方代理人。该案难点在于李某所经营的服装企业并未进行工商登记,是否属于劳动法主体存在法律上障碍,但代理人及时学习到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解释三》,其中明确了对上述问题的处理,使得彭某顺利从李某处得到双倍工资等劳动补偿。
代理文某诉洞新高速十一合同段项目部劳动纠纷一案文某一方。因民工文某的包工头收到项目部发来工资后拒不支付给文某,文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项目部直接支付其工资款,后法院采纳代理意见,文某血汗工资获支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73128814148
传真: 07312881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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