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业清律师,女,生于1977年,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开始执业,曾执业于黑龙江鸿臻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现为山东金诚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律师。 岳业清律师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公司事务、金融、保险法律事务、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业务。2006年来济执业后,长期担任山东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兆科投资有限公司、山东新世纪大酒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等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公司法务 公司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并对公司经营提供政策和法律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就公司所涉相关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的设立及组织机构的设置;公司产权纠纷(股权纠纷);职工持股;公司产权转让及资产拍卖出售;公司债权转股权;公司的合并、分立及清算;公司收购与兼并;公司解散、破产及清算;企业、公司产权结构调整与重组;企业股份制改造等等。 岳业清律师愿意以热忱的工作态度,丰富的法律知识为客户提供高效严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