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艳,女,1997年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分配到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法制处工作。2000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并于同年开始从事从事行政复议诉讼工作,2006年任法制处副处长。2014年6月辞职,目前在北京市帅和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获奖经历:2001年荣立个人三等功,1999年、2002、2003年三次获个人嘉奖,2001-2003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00年、2003年在北京市公安局举办的第一、二届警务技能比武中,均获得了法制阅卷个人单项全市第二名。2005年获北京市公安局“优秀女民警标兵”称号,2009年获西城公安分局“女民警标兵”称号,2009年获公安部“全国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12年获“北京市政府法律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在公安工作期间,多次在《首都公安法制》发表文章,并创办及主编了《西城公安法制》,指导基层工作,刊发十年之久,受到民警欢迎。多年的公安工作和诉讼工作经验,使王艳艳律师在新的工作中能发挥特长,在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业务熟练,目前办理的多起刑事案件,嫌疑人均依法取保。其它民事案件、法律顾问工作中其业务能力也得到委托人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