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阳,男,1987年12月4日生,吉林长春人,2010年参加工作,共产党员,毕业于海南大学,现任吉林阳光博舟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自执业以来,秉承正直和诚信的理念,致力于为企业及个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将律师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结合起来,本着亲情服务,精益求精,始终把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放在第一位,凭借勤奋敬业的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视委托人的利益为最高执业准则,逐渐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办案风格,为当事人防范、规避风险,提供多渠道、高效率、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案,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擅长领域:民商事纠纷、婚姻继承、各类执行案件等。常年代理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诉讼案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