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至今,本人先后在国家政策性银行、公共交通行业的某国有企业、武汉某基层法院、某财产保险公司、国有某地产物业公司、电力行业上市公司、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务和律师工作。
对人事政策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理赔、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公司法务、经济合同纠纷均有比较丰富的实务经验。
沈晓路律师在办理法律事务有如下特点:
1、具有较强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熟悉法院办事程序及其思路。
2、对经济纠纷、侵权案件及其赔偿方案拟定具有较强的诉讼与非诉实务能力。
3、具有较丰富人力资源工作经验,熟悉劳动合同管理及其诉讼案件办理。
4、熟悉各类合同法律实务,善于处理合同纠纷,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