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苗苗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江南大学法学院,经过系统的法学理论教育,在校期间曾在无锡市原南长区(现梁溪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无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实习,曾就职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金融庭担任书记员一职,办理过多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熟悉法院诉讼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程序。现任职于江苏省钟吾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任职以来秉持“认真听、尽力办、立足最坏,争做最好”的办案理念,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认真钻研法律、法规,刻苦研究办案思路,尊重当事人,取得了当事人的极大认可,也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现已办理过劳动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民间借贷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47起案件。工作信息:2012年在无锡市原南长区(现梁溪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实习。2013年在无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实习。2014年就职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担任书记员。2015年就职于江苏钟吾律师事务所。2018年就职于江苏金汇人律师事务所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