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律师。现执业于江苏江豪(靖江)律师事务所。曾于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多年,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公司合规性审查等专业方向均有深度研究。始终奉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律师的天责。”善于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纯熟的业务技巧、高效的服务态度和积极的服务精神为客户提供最有效的法律服务。 [查看详情]
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律师。现执业于江苏江豪(靖江)律师事务所。曾于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多年,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公司合规性审查等专业方向均有深度研究。始终奉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律师的天责。”善于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纯熟的业务技巧、高效的服务态度和积极的服务精神为客户提供最有效的法律服务。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