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凡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于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律师维权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成员,曾任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教育整顿督导组成员、司法巡查组成员。从事律师职业前曾长期在湖南某基层法院工作,先后办理和接触过各种类型的经济、民事纠纷,熟悉各类法律文书的写作,深谙诉讼操作规程和技巧。参与承办过河南省驻马店市前市委书记、市长刘某某特大受贿案件二审辩护、三门峡张某某诈骗案二审辩护(一审认定诈骗十年有期,二审改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改判三年)。法律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诉讼业务熟练,口才好,尤其擅长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