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先映,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市法学会三农问题研究会秘书长,巴蜀文化研究会法专委委员,珠三角劳动法务与人力资源联谊会会员,广州市法学会会员,广东省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学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四川省通江人,重庆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毕业,法学硕士,曾在武汉市建设银行、巴中市国土局、长江师范学院任过职,参与过汉正街旧城改造、广州赤岗地块合作开发、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示范合同文本起草等项目,代理过数百起房地产、建筑工程合同、知识产权等民事纠纷案件,发表过多篇专业学术论文。 专业特长: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企业兼并、公司融资、公司上市)、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债务合同、婚姻家庭纠纷等法律事务 办理过的代表性案件: 1.广州市海珠区某建材经营部(投资人赵某卫)诉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混凝土合同纠纷案,胜诉; 2广州市南乔化工有限公司诉周雄晏买卖胶水合同纠纷案,胜诉; 3.广州市某化工有限公司诉广州某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 4.汤某诉广东某美容健身有限公司、广东某美容健身有限公司某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胜诉; 5.东莞市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诉广州市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胜诉。 6.广东中南物业建设发展总公司诉诉邓森、林国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标的额8545508元,胜诉。 7.李某泓诉徐某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