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志林具有20年法律职业经历,1996年至2002年在某县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工作,历任民一庭审判员、行政庭庭长、民二庭庭长,2003年至2012年任某县人大法工委主任,2014年职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从事法律工作20多年以来,马志林一贯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尽职尽责,维护当事人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法院工作期间,参与了上千件案件的审理工作。具有20年法院工作经历马志林律师熟悉法官的办案裁判思维和人民法院的内部工作运行体制。从事律师工作以来,热衷于维权和法律援助公益事业,办理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 马志林律师在合同法方面亦颇有研究,无论在法院工作期间或从事律师工作,注重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处理合同纠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马志林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业务的研究,办理了多起刑事案件,“忠于事实、忠于法律,杜绝冤假错案”是马志林律师代理刑事案件的目标。在现有司法体制之下,力争使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诉,有罪之人获得法律尺度下最轻的处罚是马志林律师的辩护策略。“诚信、责任、专业”是马志林律师的执业原则和理念,“诚信、责任、专业”亦可作为当事人选择律师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