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彬,山东里手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山东警察学院,山东大学在读研究生,先后在某市派出所、刑警队、交警队工作多年,有丰富的基层公安工作经历,后辞去公职专职律师工作。李律师转型后,专注于刑事案件,其本人及所在团队办理了多起影响力较大的刑事案件,比如“于欢辱母杀人案”背后的吴学占涉黑案件,日照吴刚涉黑案件,济南最大的胡某涉黑案件,办理的多起普通刑事案件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一致好评。从惩恶扬善的警察,到伸张正义的律师,李芳彬转换的娴熟自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党员律师,李芳彬秉持“先做人、后做事”的执业理念,本着对工作的极大热情和对当事人极大的负责任的态度认真代理接手的每一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