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霞,女,汉族,1979年1月17日出生,法理学硕士,2002年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2010年硕士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法理学专业,2002年至2007年在小陇山林业实验局森林公安局工作。2013年从事律师工作,现为甘肃久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负责人。曾在2009年(下)《法治与社会》杂志发表《试论有约束性的辩论原则》,在2009年第5期《西北成人教育学报》上发表《浅议无限制处分原则》。执业以来成功办理大量建设工程、婚姻家事、继承析产、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纠纷、股东合伙协议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及刑事案件。常年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为劳资关系法律风险管理项目、合同法律风险管理项目、法律培训、法人治理、股权激励、破产清算、企业并购等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