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军律师,男,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专职律师。在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建设工程、金融借贷、房屋买卖等)、侵权纠纷、公司治理、刑事辩护(经济犯罪)等领域具有较高的法学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长期关注于法律与经济学交叉问题研究,立志成为一名学者型律师。
主要论文及文章:《合同诈骗罪研究》、《裁判视角下对未登记股东是否享有知情权的立场》、《从商业判断规则看董事、监事、高管对公司的责任》、《从经济学视角看违约不是最坏的选择》、《最低工资法实际上削弱穷人自立的机会》、《请求权之利益最大化》、《现代律师行业的分工》等。
部分案件展示:
1、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鹤壁地恩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纠纷案(辅办,多个案件标的累计高达数千万元);
2、张某某诉单某某、李某某、李某追偿权纠纷一案(主办,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
3、张某某申请河南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执行一案(主办,现已执行终结);
4、魏某申请魏某某生命权、健康权强制执行一案(主办,现已执行终结);
5、代某诉王某某、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主办,以起诉状为准,成功为王某某减少还款本金13万元和推翻原告的利息请求);
6、王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辅办,一审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死刑,二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辩护律师意见,依法改判王某某为无期徒刑);
7、范某某涉嫌诈骗案(主办,在侦查阶段被释放);
8、蒋某涉嫌诈骗罪(主办,在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