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顺律师,男,1971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法学学士、法律硕士,1996年7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同年8月进入市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1999年通过初任法官资格考试,2003年10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3年11月结业于南京大学与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的经济法硕士研究生进修班,2004年调入市司法局任职基层科、宣教科副科长,在市司法局工作同时担任政府公职律师,2005年考入安徽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班。2005年调入公证处担任公证处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公证员。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于2005年当选为马鞍山市青年联合会委员,同时被市仲裁委聘任为仲裁员。2014年8月江苏富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参加工作以来,在法院的立案、民事、刑事、行政、审判监督等业务庭均曾任职,熟悉法院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流程,独立办案后,所办案件未被上级法院发挥重审或改判,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该律师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以及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工作之余,该律师注重加强自己的法学理论和审判业务学习,喜欢钻研的领域主要在民商事法律、经济法方面(多集中于公司、证券、金融、知识产权、涉外经贸等),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和文字功底以及较强的写作能力,法院工作期间撰写的论文曾在最高人民法院获奖。在实际工作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处理各种法律事务。在法院工作期间,多次被评为优秀书记员、法官和宣传、调研先进个人。平时工作期间注重调研,在司法局担任公职律师以及在公证处主持工作期间,多次参与政府组织的重大法律事务工作。除认真完成本职工作,还能意识到团结就是力量,注重发扬团队精神,善于团结同事,强调集体观念。理想是做一名能够充分发挥自己专长、维护法律尊严的律师。
执业理念是:诚信做人,高效做事,专业办案。
擅长领域:
非诉领域:公司、企业、社会团体法律顾问、公司结构治理、公司并购、公司资产与股权收购、公司人事和劳动合同管理等。
诉讼领域:金融借款合同、民间借贷纠纷、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等合同类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土地房屋征收纠纷、交通肇事等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