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波,民革北京市委法制与社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委员,中国矿业联合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中国矿业国际调解中心调解专家。李波律师自2004年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主要从事政府法律顾问、私人律师、环境、能源与资源领域的刑事辩护,并在环境犯罪、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非法集资犯罪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先后取得了不起诉、判决无罪、缓刑等辩护成果。多年来,李波律师一直担任环保部门、消防部门的常年法律顾问;于2014、2015、2016年度代表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被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中心选聘为首选法律服务商,于2014年度代表京都律师事务所被北京市股权交易中心选聘为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于2015年被北京市金融局选任为打击非法集资讲师,于2019年被选聘为某仲裁调解员等。近年来李波律师深耕环境资源与能源领域,并在环境资源与能源诉讼方面取得了诸多研究成果。擅长企业环境法律风险管控,在环境犯罪、环境侵权、公益诉讼、环境行政处罚等法律服务领域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