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通伟律师,四川师范大学法学学士,2002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具有15年的专职律师执业经历,较为擅长民商类法律纠纷事务的分析和解决。特别是对银行金融、融资担保、房地产及建筑、经济合同、公司管理、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投资重组及并购改制、企业破产等法律事务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和较高的法律功底。具备专业、高效、优质、严谨的律师服务水准。勤勉尽责,能谋善断,诚实守信,杰具应变及分析能力,有较强创新性解决各类争议以及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的特长。金融业务特长致力为银行、投融资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银行金融部门的日常业务,重大项目的谈判、策划、运作和风险控制以及债务重组、清收等领域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服务方式包括法律顾问咨询,代理诉讼仲裁,起草和审查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法律知识培训等在内的多项法律服务。对银行金融领域内的各项业务、流程有较为深刻的经验理论,对银行的规范运作、风险管理与控制等方面有较为务实的防范措施和有效方法,对金融品种的创新有独到的运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对金融机构信贷、融资担保、不良资产处置,财产信托、银团贷款、私募基金管理以及信用证、商业票据的法律纠纷事务,拥有十分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在为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的同时,代理了银行大量重大疑难案件的诉讼和执行,为银行金融机构挽回数额巨大的经济损失。在强制执行案件中,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能最大限度的解决当事人执行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