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革川】,男,1972年0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四川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理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学院知识产权专业在职研究生(在读)。2007年10月取得律师执业证,执业近10年。执业证号:15101200710722697。
【工作经历】
1995年07月--2007年10月 木门中学、东城中学等学校任教
2007年10月--2011年11月 四川同方正律师事务所广元分所执业
2011年11月--2014年05月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执业
2014年05月--2014年12月 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执业
2014年12月--至今 四川中沛律师事务所执业(合伙人)
【业务专长】
应收账款处理 合同纠纷 不良资产处置 刑事诉讼
基金证券法律服务 股权转让纠纷 工程建设合同纠纷 知识产权保护
【典型案例】
●四川某房产开发企业近23亿债务处置法律服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多起上亿不良资产债务清收
●四川某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发行法律服务
●四川某投资公司2000多万股权转让系列案件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蒲江县支行与中食成都食品有限公司实现担保物权(借款本金10,500,000.00元及其利息范围内优先受偿)(2016)川0131民特6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邑县支行与四川德源蚕业股份有限公司实现担保物权(借款本金60,000,000.00元及其利息范围内优先受偿)(2016)川0129民特4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邑县支行与四川德源蚕业股份有限公司实现担保物权(借款本金3,000,000.00元及其利息范围内优先受偿)(2016)川0129民特6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邑县支行与四川德源蚕业股份有限公司实现担保物权(借款本金30,000,000.00元及其利息范围内优先受偿)川0129民特5号
●邱生秀与重庆市永川区兰良玻棉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2015)渝五中法民终字第068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