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超律师,男,2007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当年通过司法考试,河南长风律师事务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证号码:14111200910505072。本人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人自执业以来,承办了大量的诉讼类案件和非诉类法律事务,特别是在刑事辩护、人身损害、交通事故、保险事务、等业务领域的业绩尤为突出。
其中不乏成功案件,例如徐某涉嫌盗窃罪,本人做无罪辩护,并得到外地检察院认可,且获得了国家赔偿。本人秉承“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魄力,谨守律师职业道德,以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为已任,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