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军队团职转业后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以来,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忠于事实、忠于法律、服务民众、取信社会!以人为本、以客为尊、以质取胜、追求完美!”的执业理念。先后代理有影响的邯郸爆炸杀人案;某县长儿子伤害案;某国有企业改制无效诉讼案;某企业非法集资案;成功为被告人辩护将故意杀人改判防卫过当;抓住司法鉴定文书的漏项等不全面,留住了刚满18周岁偶尔犯案被告人的性命;抓住审判程序上的违法成功将3名所谓的被害人“剥离”,让法庭先行审理本罪……打官司就象打仗一样让我保持高昂的激情。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体现了自己作为一名律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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