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传洲,男,中共党员,刑法学博士生,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律所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党总支副书记。曾任某法院法官、立案庭负责人、院党总支副书记等职,曾荣获个人三等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个人等称号,云南省刑事法学研究会会员,云南省社会心理学理事。 研究、执业领域为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商事合同类、侵权类案件,尤其擅长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及环境犯罪的刑事辩护业务以及合同类、侵权类民事诉讼、非诉讼业务。 具有八年法院工作经历,熟悉法院审判模式,审判经验丰富、具有极强的庭审业务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