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红标律师系法律、英语本科,中国律协、上海律协会员及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曾任法院法官(历任刑事庭、民事庭等庭庭长),系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嘉宾律师,在国家及省级报刊杂志上发表了法学论文多篇。法学理论深厚,法律法规谙熟,司法经验丰富,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业务范围: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土地建筑房地产、公司股权与并购、民商事合同、婚姻继承、国际贸易与投资、侵犯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等各种重大、复杂的民、商、刑事案件。 郭红标律师典型案件如: 1、江苏省2008“1.15”重大刑事案件(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导了此案) 江苏省2008“1.15”重大刑事案件(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导了此案),经辩护,犯罪嫌疑人刘某在被侦查机关刑事拘留及宣布逮捕后撤销案件,宣布无罪释放。 2、上海市2009年藏某等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罪、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一案 上海市2009年陈某等数十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罪、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一案,经辩护,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指控陈某的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及一起涉嫌窝藏、贩卖1200克海洛因的行为不予认定,对胡某仅认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罪并从轻判处有期徒刑。 3、某局长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经辩护,浙江省某中级人民法院对检察院指控的一个重要事实以证据不足,不予认定,又鉴于其立功及其认罪态度好等因素,减轻判处有期徒刑。 4、史某涉嫌强奸罪一案,经辩护,某法院判决史某无罪(证据不足)。 5、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经辩护,虹口区人民法院判决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6、王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经辩护,松江区公安分局对其刑事拘留后予以撤销案件,无罪释放。 7、代理王某诉上海某电器有限公司300余万元出资及股权转让纠纷案; 8、代理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购重组纠纷案; 9、代理李某诉本市某公安局行政诉讼一案,一审胜诉后,该公安分局不服上诉于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后撤诉。本方胜诉,李某户籍得以从外地迁回上海。 10、代理上海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上海某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房地纠纷案件; 11、代理刘某诉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 工作语言:中文、英文。 电话:021-63250788 15921771097 传真:021-63255146 E-mail:ghbls@163.com 特别提醒:本律师不参加“一对一咨询”,请按本律师上述联系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