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浩森自2016年就职于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曾参与过林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通过辩护将其最终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罪。代理过多起劳动争议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擅长处理系列房产纠纷。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前身为广东律师事务所,创建于1985年。秉持一贯的稳健风格和敬业精神,伴随中国改革开放的全面深化和经济的持续增长,格林三十年来不仅帮助无数中外客户迈向成功,自身也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一家实力雄厚、声誉卓著的大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1998年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首批“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2005年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并连年获得广州市律师事务所协会“规范管理奖”。格林人三十余年的不懈努力,铸造了“格林”的法律服务品牌。 先进的管理体制和发展理念吸引了大批德才兼备的法律人才加盟格林,目前格林拥有合伙人二十余名,资深执业律师及各种专业人员过百名。本所设于广州的新中央商务区——珠江新城的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层和16层,拥有一流的办公环境和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并与港澳台及国外多家专业机构建立了密切、稳定的协作关系。 格林律师坚持“正直守信、勤勉尽责、严密审慎、优质高效”的执业风格,以高端专业服务和创新意识,满足不同领域的客户多层次的法律需求。 格林律师,以忠诚回报信任,凭实力创造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