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江雄元,江西省鄱阳县人,江西艾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电视台、报社点评律师、公益律师。
江律师擅长交通事赔偿、应收账款清收、合同纠纷及公司法律事务。在多年执业过程中,十分重视法律理论、实践的最新动态,注重以法学理论融入办案实践,充分发挥律师调查取证作用,办理各类诉讼、非诉讼案件上百起,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办案技术、方法体系。
江律师本着尚信重法、先忧后乐的理念,在委托人苦苦寻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愿意鞠躬尽瘁、尽己所能,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法律利益,并以此为乐。
【主要业务动态】
1.2013年8月底开始,作为姜某某的代理人,代理其与江苏省某大型建筑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达1500余万元。
2.2013年5月介入扎某(西藏拉萨人)涉嫌抢劫罪、强奸罪一案,参与为其辩护,现一审结果已出,仅判处6年有期徒刑。
3.2013年7月,为轰动全省、由国家公安部挂牌督办的“2.27”特大电信诈骗案的被告人周某进行二审辩护。
4.2013年4月始为江西建工第一建筑责任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并于5月始为其代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总金额700万余元,该案尚在审理当中。
5.2013年4月作为南昌大学的代理人,为其强制执行生效判决书。在执行过程中参与调查财产线索、 查封财产、 冻结账户、评估拍卖及审计财务等事宜。
6.2013年2月,徐某诉刘某某担保合同纠纷案,代理被告刘某某,为其免去担保责任提供了法律支持。
7.2012年12月始,办理中央信访工作督导组督办的魏某某提供劳务者受损一案。
8.2012年12月,接受徐某某(女)委托,代理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充分发挥律师的调查取证作用,为其调查同居期间财产,最大程度维护其合法权利,取得良好办案效果。
9.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办理牛某某涉嫌抢劫罪一案,经过专业工作、专严密论证,在检察院阶段成功变更罪名为寻衅滋事罪,并最终得到法院的支持,极大幅度减少当事人的刑期,维护了当事人正当权利。
10.2012年9月,为尹某、王某某等几十名股东进行公司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为其作出保护公司利益、追究公司领导人责任提供法律、证据支持。
11.2012年6月,参与办理欧阳某某故意杀人案二审,由南昌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上诉到江西省高级法院,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
12.2012年4月,接受张某某家属委托办理张某某贩毒案,本案被抓十几人,由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张某被指控贩卖毒品8.8千克,势必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经辩护成功为其保全了宝贵的生命,取得被告人家属首肯。
13.2011年11月,莫某组织、领导传销案,直接由南昌市中级法院一审,经辩护判处5年有期徒刑。
14.2011年8月始,办理吴某某被重复执行案,涉案金额1000多万,联合武汉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及南昌大学多名法学博士、教授,就法律适用争议出具专家意见,为委托人取得理论依据。
15.2011年7月以来,受中国平安、永诚保险等保险公司的委托,出庭参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为保险公司减少支出。
【服务与合作的单位】
1.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2.江西福盛物流有限公司
3.江西志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4.南昌市美鑫科技有限公司
5.中国平安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6.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律师地址与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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