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雪松律师,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原法院民四庭庭长,代理和审理民商事案件2200余件。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硕士。2006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2008年考入法院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先后任民一庭助理审判员、执行三庭副庭长、派出法庭副庭长、审判长、民四庭庭长。法院工作期间多次被评为沈阳市法院系统办案能手。2011年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 在从事法律工作前,曾在中央企业从事建设工程、采购与物流管理、财务工作。拥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经济师资格、通信工程概预算员资格,深谙企业法律风险控制之道。多年来,一直从法官和律师的不同视角专注诉讼技术的研究,对案件的诉前风险论证更精准,对诉讼流程的把握更细致,对庭审细节的处理更得当,对法官裁判观点的影响更深远。 曾为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华润置地有限公司、辽宁省信用中心、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中国联通辽宁分公司等单位提供常年或专项法律服务。服务客户遍及北京、上海、深圳以及辽宁省内各市。 业务专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涉外纠纷、公司法务、建设工程纠纷、房地产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土地纠纷、离婚纠纷、继承纠纷、监护权纠纷、健康权纠纷、医疗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刑事辩护、行政诉讼。非诉业务专长:企业风险控制、公司并购业务、PPP业务。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2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