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简介 罗永强,前四级高级检察官,专职律师。广西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尤其擅长办理征收补偿、离婚继承、房地产法律纠纷、民商事侵权纠纷、刑事诉讼(包括企业和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等案件和法律事务。罗永强律师1985年3月考入广西兴安县人民检察院,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副科长、科长、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等职务,2013年1月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正式退休。任职检察官期间,办理刑事犯罪公诉案件200余件,参与侦破职务犯罪案件70余件,擅长办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参与组织指挥侦破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先后荣立三等功两次,荣获县级优秀公诉人两次。任职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六年,做到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年年有改判。32年的从业经历,罗永强律师凭借丰富诉讼经验,对法律的精深理解和丰富的职业经验,在具体案件的办理中,往往能以独到的见解独辟蹊径,拿出独特的解决方案和技巧,实战性强,尤其擅长办理各种疑难复杂案件,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解当事人燃眉之急,从而达到维护当事人权益的目的。罗永强律师奉立信致道,诚信为本,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热情服务,倾全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罗永强律师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对司法实务中案例的分析总结,提出完善检察制度的理论设想。在2007-2010年的广西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中,连续四年获得年会检察理论研究论文奖,其中荣获自治区级二等奖两篇。入选2010年《第三届广西社会科学界学术年会》优秀论文一篇,并应邀参加年会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所撰写的论文先后入选《南国检察探索》和《第三届广西社会科学界学术年会优秀论文集》。2003年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14年再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15年4月至2016年5月在天津从事律师工作,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在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北京总部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办理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案件50余件。32年的法律职业经历,主要从事诉讼业务,共经办各类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320余起,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代表文章有:《反思与重构:论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司法控制》、《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法理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