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星丽律师,于2011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通过法考,2016年至今,在云南灵源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2020年8月有幸成为律所合伙人之一。执业初期(2017年)在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本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向当地检察机关提出附条件不起诉的辩护意见,该意见被办案机关采纳。在另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健康权纠纷案件中,本人代理意见被法官采纳,从而驳回了对方当事人的诉求,为我方当事人“争了一口气”。2018年在一起涉及林权的合同纠纷案件中,为当事人撰写一份答辩状,其答辩意见被二审法官采纳作为裁判要点写入判决书。2019年至2020年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办理过3起涉黑、涉恶案件。此外,还办理了一些财产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民事案件,从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2019年至2021年期间为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并受到该公司的一致好评。执业期间本人一直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理念,尽心尽职的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每一位需要法律帮助的当事人,弱势、低收入群体提供尽我所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