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李思东律师,男,法学专业学士学位,现供职于四川融众律师事务所,于2016年开始实习,2017年开始执业。在将近两年的执业过程中,办理了一些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罗某等31人被控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此案系内江市扫黑除恶第一案),指控金额1600余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倪某某等人被控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毒品8.5千克)及非法持有枪支罪(三支)一案,一审被判处死刑;陈某在《起诉意见书》中被认定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洗钱罪(金额共计2200余万元),在审查起诉环节,成功打掉两个罪名,被以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现该案暂未通知开庭;谢某某等19人被控犯有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窝藏罪、故意伤害罪,现该案已经庭审结束,暂未宣判。另外还担任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内江供电公司、内江韩美医疗门诊部等多家单位法律顾问。同时,法学理论功底深厚,2017年11月,其撰写的《敲诈勒索罪犯罪实行行为浅析》获得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17年优秀论文评选三等奖。个人信条:没有小案子,只有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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