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先供职于湖南秦湘律师事务所,处理过大量的刑事案件,如贩毒罪、盗窃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后供职于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主要研究领域为侵权法、债法、婚姻法、合同法。执业以来,承办过一批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婚姻继承纠纷、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人事纠纷等民事案件;谙熟交通事故、侵权赔偿、离婚诉讼、债权债务、劳动人事、合同审查、经济仲裁和公司治理方面的法律实务,有丰富的诉讼和非讼经验。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中心,以法律至上为原则,以案件事实为依据”,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以专业、严谨、负责的态度服务于每一个有法律需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