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琼宇,男,湖南瑞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湖南师范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民商法学),湖南科技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法律系讲师,中国法学会会员(曾任贵州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长期从事法学教学、科研和律师实务工作。曾主持湖南省哲学与社会科学基金课题1项,在《西南政法大学学报》等学术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数篇。2011年12月11日首次执业于贵州圣伦达律师事务所,2014年3月调入湖南瑞盈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处理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数百例,曾担任贵州鸿运兴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永州市博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法律顾问。典型案例:(1)民事案件:周某英等41人与湖南红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担任41名劳动者的诉讼代理人。案件特点:集团诉讼,调解结案。(2)商事仲裁:普安县某某煤矿与贵州省清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担任普安县某某煤矿的仲裁代理人。案件特点:商事仲裁,调解结案。(3)刑事案件:黎庆洪等5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担任被告人潘某的辩护人。案件特点:涉黑案件,庭审历时一个月,免于刑事处罚。(4)行政诉讼:零陵区画眉铺村某组诉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行政征收纠纷案,担任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的诉讼代理人。案件特点:胜诉。专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民间借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