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雷,辽宁永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锦州市律师协会培训委员会秘书长。1996年毕业于辽宁大学,1998年考取律师资格,2000年正式执业。先后为市内多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办理各类案件千余件。擅长金融、证券、票据相关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曾先后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行提供专业法律帮助,有较丰富的为金融领域提供法律服务经验。2002年参加锦州市律师辩论大赛,被锦州市司法局、锦州市律师协会授予“最佳表现奖”和“突出贡献奖”,并被评为2002年度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同年代表锦州市参加辽宁省首届律师电视辩论大赛,被辽宁省司法厅、辽宁省律师协会授予“最佳风采奖”,系锦州地区唯一获奖律师。2004年参加“让青春在律师岗位上闪光”主题演讲会获一等奖。同年被评为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