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春江,男,湖南天弘远律师事务所主任,担任过长沙市首届律师协会医疗专业委员主任,曾评为长沙市优秀律师。 擅长处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房地产及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目前为致力替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法律事务服务,我组织了一个专门医疗 法律事务的团队,团队人员兼具医师及律师资格证。
基本情况:1977年(中国第一次恢复高考那年)参加高考,大学毕业后一直在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工作。1992年从湘潭大学法律 专业毕业,同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获律师资格并执业。1992年至2002年在湘雅二医院一边从医,一边从事律师执业工作, 2002至2018年担任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专职法律顾问,负责处理医院的全部法律事务和医疗纠纷的调处及全部诉讼事务。律师执 业期间除担任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的专职法律顾问外,还担任过湖南旺旺医院、搏雅眼科医院、亚韩美容医院、半岛美容医院、 协盛医院、麓山红十字医院的法律顾问。每年处理医疗纠纷数百件,其中医疗纠纷诉讼案件近百件。在处理医患纠纷及诉讼、医 疗行为过错责任司法鉴定事务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另担任数家房地产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公司的法律顾问,擅长处理房地产及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