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良好正规的法学教育背景、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长期奋斗在法律实践工作的最前沿,具有丰富的诉讼实战经验和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的实践经验;坚持以诚信和正直取信于当事人。律师执业以来,承办刑事案件及民商事诉讼案件约数百起,其中部分具有影响案例为:
1、袁逊彬与中顺置业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湖南省高院、最高法院)
2、孙思敏因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一案(长沙中院、涉外务工)
3、胡彩萍(华侨)等七人与垠地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湖南省高院)
4、邓某某与海南某某公司、永兴某某公司BT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湖南省高院、最高法院)
5、湖南某某建设有限公司与远大某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案(湖南省高院)
6、原永州市人大副主任高某受贿案(受贿金额1600万元),判处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