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晟律师
手机号码:155****4599
执业证号:12102201810041762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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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155666645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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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原企业负责人,常年从事诉讼,擅长各种疑难案件。~*~~*~案例1:于某诉某施工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于某诉称,该施工单位向其购买钢筋,货物已交付,但施工单位未给付货款。并以工地施工人员签收货物票据为证。陈律师代理施工单位,主张我司已交付货款,于某所提供票据非我公司人员所签,现在票据上的签字已无法核实真伪,该证据不具备证明力。并反诉于某未交付货物,并以于某让案外人开具的普通发票为证。法院判决驳回于某的诉讼请求,支持了我方的反诉请求,于某应于30日内向我方交付钢筋。~*~~*~~*~案例2:大连甲公司诉大连乙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甲公司诉称,甲方公司如约履行了合同,将房屋租赁给乙公司,但乙公司拖欠租金达2年之久。陈律师代理乙公司,主张甲公司在签订合同时隐瞒了房屋周围即将修道的事实,我方早已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现在合同早已解除。合同因甲公司原因解除,故甲公司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外,还应赔偿我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法院支持了我方观点,驳回了甲公司的诉讼请求,支持了我方的反诉请求,判决租赁人甲公司支付承租人乙公司5万元。~*~~*~~*~案例3:李某等20人诉大连某施工单位...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