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辽宁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三级律师,系本所合伙人之一。系省行政法委员会委员、朝阳市仲裁委员会委员、朝阳市首批消费维权3.15律师团成员。执业经验涉及刑事辩护、民商事代理、房地产纠纷、行政诉讼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代理等,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法律顾问。
本人辽宁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三级律师,系本所合伙人之一。系省行政法委员会委员、朝阳市仲裁委员会委员、朝阳市首批消费维权3.15律师团成员。执业经验涉及刑事辩护、民商事代理、房地产纠纷、行政诉讼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代理等,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