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强律师,天津行通(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南开区法学会会员。金融局政府法律顾问;国土和房管局政府法律顾问;南开区政府、和平区政府法律顾问。
洪强主任视野开阔、思维缜密、逻辑严谨、作风稳健,自执业以来承办以刑事诉讼为主的各类案件数百起,涉及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合同纠纷、婚姻家事、法律顾问等多个领域,其中多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如:F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涉案数额40余亿元、Y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涉案毒品数量数公斤、B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数额数亿元、K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涉案数额十六亿余元、公安部督办跨境开设赌场案等。
洪强主任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良好的沟通能力,使其承办的案件均取得了圆满结果,其中无罪、罪轻、不起诉、撤案的案例不胜枚举,如:天津市某国家机关某工作人员涉嫌强奸案被宣告无罪、内蒙古某人大代表涉嫌故意伤害案被宣告无罪。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重大诈骗罪、某国企职工涉嫌职务侵占罪、北京市某“家乐福”工作人员涉嫌职务侵占罪等案最终免予起诉。红桥区S某涉嫌诈骗罪、黑龙江省Z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武清区L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滨海新区W某涉嫌强奸罪、和平区L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案终止侦查。以及数十起缓刑、免于刑事处罚案件使当事人重获自由。众多令当事人满意的案件结果是其良好业绩的充分体现。
洪强主任不辞辛苦、精益求精,办案足迹遍布全国数个省市、地区,河南、北京、天津、山东、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河北、安徽、江苏等地均有其代理的案件。广博的法律知识、深厚的法律素养、求实的工作作风、热情的服务意识,使洪强主任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和良好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