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向,陕西伟天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9年参加工作,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曾任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现任陕西伟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刑事业务部副部长。
主要业绩
张向律师曾先后在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工作,分别担任法官助理、检察官、律师助理,熟悉法官、检察官的办案思路。工作6年多以来,共参与办理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400余件,具有丰富的司法工作经验。
任检察官期间,共参与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50余件,独立承办公诉科、未检科审查起诉案件100余件;共参与办理审查批捕案件40余件,独立承办未成年人批捕案件13件,无一错捕。工作中主动承办疑难复杂案件,成功办理朱某挪用资金案、曹某诈骗案、周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魏某等9人贪污案、马某等25人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敲诈勒索案。2013年,与同事合办并出庭支持公诉的周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被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十佳公诉庭”。运用检调对接机制,促使多起案件的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典型案例
1、刘某某信用卡诈骗、妨害信用卡管理秩序罪一案,罪轻判决。
2、李某与张某故意伤害罪(轻伤)一案,缓刑判决、获得赔偿。
3、侯某某非法集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缓刑判决。
4、马某等25人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敲诈勒索案,罪轻判决。
5、周某某与冯某某民间借贷纠纷(借款合同)一案,胜诉。
6、伍某某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一审、二审胜诉。
7、周某与西安普众实业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仲裁胜诉。
8、贾某某与李某某离婚纠纷一案,胜诉。
9、服务过的公司企业有,陕西安捷通楼宇设备有限公司、西安腾润实业有限公司、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陕西高速开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嚼嚼香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
业务专长
诉讼业务:公司纠纷、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
非诉业务:个人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执业理念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