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隆回人,湖南大学法律硕士。曾法院任职审判员5年,坚持对法律公平和正义的追求。辞职后,本人作为律师信守以下信条: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绝不支持弄虚作假、为了利益去做任何有损律师职业道德之事。2、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把委托人的事永远摆在第一位,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3、勤于钻研,对委托之事,勤勉尽责,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4、规范、合理收费,拒绝不诚信行为。
湖南隆回人,湖南大学法律硕士。曾法院任职审判员5年,坚持对法律公平和正义的追求。辞职后,本人作为律师信守以下信条: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绝不支持弄虚作假、为了利益去做任何有损律师职业道德之事。2、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把委托人的事永远摆在第一位,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3、勤于钻研,对委托之事,勤勉尽责,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4、规范、合理收费,拒绝不诚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