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克,三级执业律师,男,山东人,2001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2007年5月辞去高校公职,专职从事律师工作,自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婚姻继承、金融、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公司企业投融资、各类民商事合同等领域的诉讼与非诉讼业务,代理各类复杂疑难民商事案件数百起,深受当事人信赖与好评,被多家大型国企、外企聘请为常年法律顾问。曾多次被CCTV-2《第一时间》、《天津日报(法治)》特邀为嘉宾点评。主要诉讼案件业绩1.代理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某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开庭多达40多次,庭审更换三任审判长、对方更换五次代理人,开庭时间长达两年多的时间;在二审上诉阶段,提出“任何人不得从其非法行为中获利”基本法律原则进行抗辩对方主张,该观点最终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采纳并写入判决书;2.代理某集团物资公司与某物流有限公司贸易纠纷一案,该案一审物资公司败诉,二审委托本律师代理后天津高院裁定发回重审,重审一审物资公司再次败诉,后物资公司再次上诉于天津高院并最终获得胜诉判决,后物流公司又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本案,但最终败诉。在代理本案件过程中,本律师在充分研究案件大量事实基础上,依然抛弃原代理人观点,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重新界定,并最终获得天津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可,为物资公司挽回上亿元经济损失,保护巨额国有资产不流失;3.代理某银行天津分行与某管材公司保理合同纠纷案,该案系天津滨海新区作为保理改革试点后发生最早的保理合同纠纷,在法律法规缺失、法律依据不足的情况下,本代理律师充分研读保理司法判例与理论,并最终说服法院,为银行挽回近2亿元经济损失。主要非诉业绩1.曾担任中新药业、冶金集团、渤海钢铁、轨道集团、天津电力设计院、建工集团、城建集团、物产浩英集团、中节能(天津)投资集团、地铁集团、北京银行天津分行、民生银行天津分行等知名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2.曾担任和记黄埔(天津)有限公司、天津恒隆地产有限公司、天津安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等知名外企常年法律顾问;3.为冶金集团下属系列企业兼并重组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4.为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某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各种中短期融资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和出具法律意见书;5.为多家顾问单位进行建设工程法律纠纷、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公司法人治理、公司兼并重组、公司投融资风险防范等相关内容进行法律培训,获得当事人的充分肯定与好评。6.参与某新三板公司上市前的法律辅导,并为其新三板挂牌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和出具法律意见书,该公司最终新三板成功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