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星,中共党员,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执业前曾先后在某基层法院刑庭.民一庭.民二庭、立案庭、执行庭工作十余年.曾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93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2002年再通过司法考试.在法院工作期间,主办过多起在当地有深远影响的刑事犯罪案件.房地产拆迁纠纷.金融集资.公司破产等案件的审理,具有较深的文字功底,有多篇论文在省市报刊杂志发表. 多年的法学理论学习和十余年的刑事.民商事审判实践,炼就了深厚的刑事法学.民商法学理论功底,1000余件案件的庭审经验,炼就了冷静的应变能力.法律分析能力.清晰的逻辑思维.严谨的辩论口才.良好的社交能力.多年的审判经历,炼就了正直的处世原则.较强的组织才能. 成为一名优秀律师,一直恪守着这样的宗旨:最大限度为当事人争取法律利益,最深内涵地为当事人诠释法律的真谛,最高境界地为当事人熔化法律的冰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