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邯郸师范毕业后分配到河北邱县人民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和刑事审判工作。 1980年,邱县成立司法局,调到司法局从事律师工作。1983年取得律师资格,同年,担任司法局副局长,主管律师、公证工作。1989-1990年到河北政法学院进修大学学历。1991-1995年,担任邱县普法办主任,1996年6月份调政法委担任政法委副书记,正科级,主管公检法三家的案件协调。2002年,退居二线,到河北方程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十年律师工作中,代理过百起以上刑事、民事案件以及数十家单位、个人的法律顾问。由于长期从事政法工作,与公检法系统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有着良好的人脉关系,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