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德平律师,湖北立鹤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法律的智慧服务当事人,以法律的知识帮助当事人。自2001年2月以来,相继从事法律服务、律师相关工作,依靠自身专业领域扎实的理论功底,严密的法律逻辑思维成功办理了各类不同领域的案件。具有良好的法学教育背景和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务操作经验丰富,善于以独特的视角分析问题,从而发现对方百密中的一疏,擅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医疗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务债权、刑事辩护、法律顾问等律师业务。现担任或参与政府机关、企业等多家法律顾问。湖北立鹤律师事务所的原名是鹤峰土家族自治县法律顾问处,于1981年2月20日由鹤峰县人民政府以鹤政文[1981]第8号文件成立,当时为鹤峰县司法局组织领导和业务监督的全额拨款副科级行政单位;1990年鹤峰县人民政府将其改为差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随着律师视野的蓬勃发展,在司法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下,于1993年8月3日以鹤机编办[1993]5号文件将其更名为鹤峰县律师事务所;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经省司法厅审查并报司法部核准,于1999年7月12日以恩施州司发[1999]24号文件再将其更名为湖北立鹤律师事务所。历年来,该所承办刑事、民事、行政、劳动仲裁及其他非诉讼等各类法律事务万余件,受聘为百余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该所及所内律师先后20余次受到省、州、县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