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宝川,山东微山人,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烟台大学,法学学士、法律硕士。济宁市第一批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律师团成员。邹鲁之风教育首席法学讲师。代表性案件:孙某某非法买卖弹药案(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重审改判免于刑事处罚)、孙某某寻衅滋事案(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低于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半年判刑)、张某某贪污案(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判处缓刑)、北京环某某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委托人)诉山东省微某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等证照返还纠纷上诉案(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二审改判委托人胜诉)。代表性论著:《中国古代赌博现象及其法律规制》、《法律专业高考志愿填报指引——以法律职业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