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长长律师,2008年本科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现供职于江苏道文律师事务所。 少时负笈西法大,入法律之门,求法道七载。本科四年,研习民、刑诸法;硕士三载,拜西法大刘师治斌门下专攻法理。七年求索,悟得此道之要旨——“法律之生命,经验也,非逻辑也”(美国大法官霍姆斯语)。 出书斋,归故里,投律所。迨及今日,蒙承天泽,经案多起,广涉刑、民诸域,尤擅借贷、合同、公司、刑事,幸得领办淮安中院首起知识产权案、协办淮安首起利用影响力受贿案。“通观全案,爬梳细节,抓住漏洞,全力出击”,是其办案“十六字真言”。 西人耶林曾谓:“为权利而斗争!”吾曰:“律师者,斗争途上之提灯引马人也。”权利斗争者如得一优秀律师,可获事半功倍之效;反之,小则事倍功半,中则遥遥无期,大则身名俱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