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艳律师,毕业于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执业证号:14105201811014984,大沧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业务专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赔偿、婚姻继承、借贷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
执业宗旨:让每一个委托人在案件中都能感受到用心和专业!
经典案例:
民事纠纷:
1、和某诉李某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中,担任和某的二审代理人,成功发回重审;
2、安阳市某厂诉史某返还原物纠纷案中,担任史某一审、二审代理人,成功驳回原告起诉;
3、余某诉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担任王某的诉讼代理人,最终王某仅支付余某一审判决一半的赔偿款;
4、林州市林钢钢铁有限公司诉郑某(委托人)合同纠纷案中,担任郑某二审代理人,成功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5、安阳市某医院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李某追偿权纠纷案,担任安阳市某医院的二审代理人,判决维持原判,维护了安阳某医院的合法权益。
刑事辩护:
1、担任于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二审辩护人;
2、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军区杜某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罪辩护人。
行政再审:
史某某对安阳市某轧花厂、安阳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行政再审案中,担任史某某的代理人。
执行异议:
韩某某对河南安阳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关支行申请不予执行案中,担任韩某某的代理人,最终裁定不予执行,维护了韩某某的合法权益。